議員張富質詢:一、近幾天來的報紙,尤其是中央日報對於審計處長提出的有關省營事業的毛病登得很詳細,何以審計處找出的毛病,主計處找不出來,其原因何在?二、現在公營事業的毛病?經審計處找出並已發表,未知劉處長有否發表對策的必要?三、在厲行財政、審計大革新中,審計處長的報告,提出公營事業過去的弊端,實不無警惕作用,未知杜廳長將如何來加以整頓?四、審計處長所報告的對於費用的支出,財政主管單位應統一表式才對;五、審計處長所報告的,省營事業當中,有的已成為省府的包袱,有無事實?是那一單位,財政廳應查明發表,以供大家參考;六、行庫的放款利息應予降低,並解決抵押之困擾;七、公賣局出品的紹興酒,原是埔里製造,因品質好,銷路大,公賣局又在臺中、板橋及花蓮等之酒廠亦造紹興酒,但其品質比埔里製造的差得很遠,但公賣局?不標明,一律用「紹興酒」之標紙,實有欺騙人民之嫌,應請公賣局改正;議員張振生質詢:關於報載公營事業的毛病問題;議員葉寒青質詢:關於紹興酒的品質問題。